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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0-0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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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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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助推产业转型 绿色发展扮靓美丽醴陵——"十三五"期间醴陵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十三五"以来,醴陵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统筹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坚决打好三大保卫战。紧盯工业废气治理。一是每年投入100万元奖励窑炉"煤改气"和烟囱拆除企业,"十三五"期间,共拆除108根烟囱,完成27座燃煤窑炉"煤改气"改造;二是全面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完成43家企业治理任务;三是对砖瓦行业采取"关闭淘汰一批,升级治理一批"等措施,督促予以保留的企业完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空气优良天数从2017年的314天增加到2019年的340天。2020年1-11月,我市空气优良天数333天,优良率99.4%,比上年同期增加22天。紧盯渌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采取"四分"机制,致力将渌江河打造成为省际合作治理样板河。一是完成城市污水管网建设337.6公里,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4座,集镇污水处理厂2座;二是加快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完成整治任务800余家;三是开展全市采矿采砂洗沙行业"利剑治污"专项整治行动,采矿采砂洗沙有证企业完成整改24家,取缔非法采矿采砂洗沙企业124家。"十三五"以来,我市境内渌江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保持Ⅲ类标准及以上,2020年1-11月,我市渌江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创新执法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环保执法一线队伍,构建无缝对接监察执法体系,做到执法监管力量到乡镇、到社区,不留死角。会同公安、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利剑治污"等集中行动。创新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民间环保组织,开展流动宣传、大型户外宣传等活动,建立环保志愿者协会等7个社团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微信群,推动环境问题的发现和及时整改落实;申请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阵地建设,在全市设立30处宣传牌,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421吨,较2015年减少2336吨,削减14.83%;2020年全市氨氮排放量1745吨,较2015年减少205吨,削减10.51%;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1319吨,较2015年减少183.8吨,削减12.23%;2020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987吨,较2015年减少54.8吨,削减5.2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和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均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城镇生活源减排目标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