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市区动态

《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12-23 作者: 字体: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三线一单"是指基于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统称"三线"),通过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统称"一单")的方式对特定区域国土空间提出环境管控要求。为推进"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三线一单"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本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情况

2018年7月16日,市生环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株洲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进度安排。两年多来,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在省级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了株洲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同时以下沉宣讲、征求意见等方式,完成了8轮县市区政府、产业园区、市直相关单位成果对接,不断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内容,并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了省、市级专家技术审查,于2020年10月21日,再次以市生环委文件形式向10个县市区政府、15个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5个部门全部反馈书面意见;目前,已形成"三线一单"最终成果,即《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含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主要内容

(一)明确阶段目标,守好生态底线。

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恢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划定分区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共划定50个环境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优先保护单元12个,包括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重点管控单元20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主要是生产、生活空间和少量的一般生态空间。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一般管控单元18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适度开发的生产、生活空间为主,不包含生态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三、主要特点

(一)注重法制保障。

2019年9修订的《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依据

(二)预留发展空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差别准入、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方面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建设用地等优化调整出来,为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自然村落、矿业权等,提出有序退出要求。切实把该保护的保护好,该留出的发展空间留足,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动态调整。

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