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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央环保督察告一段落,且看芦淞答卷

更新时间:2021-05-11 作者: 字体:

自全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充分认识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各项任务,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未雨绸缪,扎实准备

  为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芦淞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区委办主任(区委常委)、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落实。

  全区上下把"不给市里添乱、不拖全市后腿"作为配合督察工作的底线目标,在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前,区主要领导在全区部署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我区的125个问题进行全面复查,看有无问题反弹、污染回潮等现象。同时,对排查发现的11个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9项黑臭水体专项工作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推动整改落实,确保轻松上阵迎接督察。

加强统筹,形成合力

  各级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对交办件办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对涉及多地区、多部门的交办件,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络员24小时联络畅通,尤其是五个专项组和生态环境分局全体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时间,每天加班加点,确保一有情况,能够立即响应、迅速办理、及时调度。

  区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一线进行督导督办,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分管副区长先后30余次以交办、调度、现场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组织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整改标准,有效杜绝了虚报瞒报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全程负责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办,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帮助责任单位抓好难点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反馈材料,确保了配合督察工作顺利完成。

举一反三,推进整改

  集中解决了一批非法倾倒垃圾、非法破碎塑料噪音异味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如群众投诉反映的东环路、株醴路和水果市场附近的3家非法破碎塑料问题,芦淞区调查核实后,对其中1家未批先建、违法生产的问题,当即下达现场监察文书,并进一步组织立案查处,对另外2家废水直排问题,当场对清洗设施进行了拆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当地群众拍手叫好。对于涉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从速查处、从快立案、从严处罚,该关停的立即关停,该罚款的顶格罚款,该拘留的坚决拘留,绝不手软,执法如山。在已办理的交办件中,组织立案3起,责令整改5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尽管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芦淞区将继续把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对目前仍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加强督办。进一步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的督办,顶格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从严问责履职不力行为,该处罚的企业项目无论法人身份、税收贡献,该问责的干部不管职务高低、政绩大小,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和国土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大行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构建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同时,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完善乡镇、办事处环保管理机构、人员和工作网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