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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1-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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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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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抓得实!
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我市醴陵市列为"四严四基"工作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试点地区。对此,醴陵市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延伸监管触角,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网格化格局,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醴陵市的成功经验。

一是探索让生态环境监管"后退一步"。通过充分发挥生环委会统筹协调作用,横向传导压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的主管责任分解到城管、住建、农业等其他主管部门承担,将基本职能从以前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现在的监督执法为主,切实做到"后退一步。同时,出台了《醴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使各相关单位根据"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紧密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探索让生态环境监管"站高一层"。积极探索推动"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生态环境巡查处置责任下移至镇(街道)和村(社区),发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监管。


三是实行生态环境工作考核机制。醴陵市生环委会每年对各镇、街道和生环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根据职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则进行通报批评。各镇(街道)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上报该市生环委会,作为各镇(街道)年底考核的内容之一。

醴陵市"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肯定,先后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