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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更新时间:2021-11-18 作者:陈伟 字体: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炎陵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省、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炎陵县制定了《炎陵县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作为预防"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一项重要手段和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并通过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减排管理、环境统计等相关工作。

截至10月底,炎陵县采取网格化监管、日常执法监管、"双随机"、一线巡查执法等方式对2021年14个已完成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