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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网格化"管理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21-12-17 作者: 陈伟 字体:

    近年来,炎陵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出台了《炎陵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县、乡镇属地政府为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探索与综治、河长制、安监等网格"并网",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四网合一"环境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是划分区域,网格管理。将全县划分三级网格,县辖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直接责任人为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网格员为县环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各乡镇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网格员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综治网格为基础,结合实际,以村组(社区)为单位合理划分若干环保四级网格,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网格员。建立了县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监管网格、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监管网格、九龙工业园区监管网格等11个特殊网格,督促落实网格内环境监管职责。

三是分工合作,加强监管。通过划分网格,将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至乡镇和村级,对辖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投诉、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妥善处理,基本上实现了环境监管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有效缓解了环境问题引起社会矛盾和纠纷。

通过推进网格化监管,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各部门执法优势,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提高了网格环境保护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