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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2-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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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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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市启动Ⅱ级响应措施
更新时间:2022-01-21 作者:廖明 肖合择 字体:大 中 小
受外来性输入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共同影响,17日21时起我市出现中度污染天气,18日14时小时数值达重度污染。经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与会商,结合气象条件,预计我市重度污染天气仍将持续。

18日上午10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18日下午湖南省按照《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结合《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我市决定于2022年1月18日16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橙色Ⅱ级响应措施。
今年以来,受传输污染及本地污染物叠加等因素影响,我市"蓝天保卫战"形势严峻。1月1日至19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6天,优良率为31.6%,在长株潭三市中排名第二,并列排名全省第十二;累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2,并列排名全省第十一,长株潭三市并列排名第二。

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建议一般人群室外活动与户外作业佩戴口罩。

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适当调低空调温度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的使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
全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排20%以上,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建筑施工工地
建筑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市重点工程、特殊工艺外,市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城市道路
城区城市道路依法依规加大降尘频次,每日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3次,重点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5次。
机动车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等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措施的具体解除时间,将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