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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2-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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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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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湘东区、株洲醴陵市两地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更新时间:2022-04-28 作者:叶佳鑫 字体:大 中 小
为不断深化湘赣边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4月27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与萍乡市湘东生态环境局签订《萍乡市湘东区、株洲市醴陵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探索、互学互鉴,推进两地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君明、萍乡市湘东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策萍出席签约仪式。

两地约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湘赣边区域发展战略,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具体开展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机制。围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推进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推动生态环境和污染源数据的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数据共享。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巡查执法专项行动。建立 "湘东、醴陵联合巡查"微信群,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交流借鉴经验;共同进行跨界环保和重点区域的联合巡查执法及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倾倒垃圾、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运等行为,共同维护湘赣边区域环境保护秩序,坚决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应对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通报信息。制定和实施应急联动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在应急监测仪器、应急物资和应急专家等方面提供相互支援,实现环境应急资源的共享。
四、建立工作会商和交流机制。双方每季度召开至少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协调跨界污染防治,污染投诉、纠纷处理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由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轮流担任召集人。经常性开展污染防控、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做法经验的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签约仪式上,双方围绕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秋季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治、城区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构建大环保格局等进行座谈交流。
萍乡市湘东生态环境局一行还对旗滨玻璃、中盐美福等相关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