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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

更新时间:2023-07-04 作者: 字体: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5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其中11天为优,19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96.8%,上年同期90.3%上升6.5%

综合指数为3.00,较上年同期3.36下降10.7%。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29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9.4%;PM104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2.5%O314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7.7%NO21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4.8%;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3%CO0.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株洲经开区为90.3%上升3.2%,增加1天)、荷塘区为96.8%持平)、天元区93.5%下降6.5%,减少2天)、石峰区为96.8%上升6.5%,增加2天)、芦淞区为96.8%上升6.5%,增加2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荷塘区、天元区株洲经开区、芦淞区、石峰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石峰区上升 3.3%,其余均有下降其中荷塘区下降20.0%下降幅度最大)、芦淞下降9.1%天元区下降12.5%、株洲经开区下降6.5 %;各区O3浓度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荷塘区下降9.1%、芦淞区下降10.2%(下降幅度最大)、石峰区下降6.0 %、天元区下降3.3%、株洲经开区下降4.2%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100.0%(上升3.2%,增加1其余均为100.0%持平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15.4%、醴陵市上升10.7%、攸县持平、茶陵县上升20.8%(上升幅度最大)、炎陵县上升10.0%;县市区O3浓度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4.2%、攸县下降1.5%、醴陵市下降21.6%、茶陵县上升7.3%、炎陵县下降31.3%(下降幅度最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4名)、攸县(第31名)、茶陵县(第76名)、渌口区(第83名)醴陵市(第83名)。



(二)1-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151天,其中38天为优,88天为良,16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4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3.4%,较上年同期(82.1%)上升1.3%

综合指数为4.26,较上年同期4.06上升4.9%。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PM2.549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上升11.4%;PM106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25.0%O314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6.7%NO22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0.3%SO2 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1.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株洲经开区为80.8%(下降0.7%,减少1天)荷塘区为83.4%(上升1.3%,增加2天)石峰区为84.1%(上升4.6%,增加7天)天元区为82.8%(减少0.6%,减少1天)芦淞区为79.5%(下降0.6%,减少1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2.2%、芦淞区上升15.6%、石峰区上升9.5%、天元区上升4.4%、株洲经开区上升17.5%(上升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下降5.0%、芦淞区下降8.0%下降幅度最大)、石峰区下降7.4%、天元区上升0.7%、株洲经开区下降2.6%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炎陵县为98.0%下降2.0%,减少3天),茶陵县为96.0%下降4.0%,减少6天)、攸县为92.7%下降4.7%,减少7天)、醴陵市为90.1%下降4.6%,减少7天)、渌口区为84.8%(下降9.9%,减少15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渌口区上升41.2%、醴陵市上升50.0%(上升幅度最大)、攸县上升13.8%、茶陵县上升37.5%、炎陵县上升30.4%;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1.5%、醴陵市下降14.9%、县上升15.9%、茶陵县上升21.8%(上升幅度最大)、炎陵县下降13.6%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5名)、攸县(第16名)、茶陵县(第22名)、醴陵市(第66名)渌口区(第82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5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华里、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和官庄水库6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和渌水入河口2个断面为Ⅲ类;其余23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星火和渌水入河口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草市镇、大桥头和杨泗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华里断面水质为Ⅰ类;太和、苏州坝、草市镇、仙井、菜码头渡口、马家河(霞湾)和杨泗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太和、苏州坝、草市镇、仙井和马家河(霞湾)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株洲县自来水厂、仙井、铁水入渌水口、望仙桥水库、三刀石和杨泗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星火和渌水入河口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月比较,杨泗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官庄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华里、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5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星火和渌水入河口为Ⅲ类;其余22个断面水质仍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5份,全市监测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3个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Ⅱ类水质;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其中3个达到Ⅰ类水质分别是: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和官庄水库6个达到Ⅱ类水质分别是:炎陵泵房、灵龟峰、株洲县自来水厂、望仙桥水库、三刀石攸县三水厂达标率为100%




(二)1-5水环境质量状况

1-5,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大桥头、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5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5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市区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3个,株洲一水厂、株洲四水厂和株洲二(三)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县级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9个,云阳自来水厂和茶陵县自来水厂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5,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茶陵县炎陵县和芦淞区改善程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其余县市区均发生水质恶化

图片来源:株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