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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3-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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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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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7月份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7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其中19天为优,12天为良,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100.0%,较上年同期96.8%上升3.2%。
综合指数为2.09,较上年同期2.21下降5.4%。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15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6.2%;PM102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1.8%;O312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7%;NO2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5.0%;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0.6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株洲经开区为100.0%(上升3.2%,增加1天);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为100.0%(上升6.5%,增加2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株洲经开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下降6.7%(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6.2%、石峰区上升7.1%、天元区下降6.2%、株洲经开区持平;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荷塘区下降15.8%、芦淞区下降9.9%、石峰区下降16.7 %(下降幅度最大)、天元区下降7.2%、株洲经开区下降15.9%。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均为100.0%(持平)。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3.3%、醴陵市下降5.3%、攸县持平、茶陵县下降6.7%、炎陵县下降26.7%(下降幅度最大);县市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20.2%(下降幅度最大)、醴陵市下降17.9%、攸县下降4.3%、茶陵县持平、炎陵县上升1.1%。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9名)、攸县(第20名)、茶陵县(第28名)、渌口区(第59名)、醴陵市(第62名)。

(二)1-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212天,其中70天为优,114天为良,19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6.8%,较上年同期持平。
综合指数为3.69,较上年同期3.55上升3.9%。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PM2.540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上升11.1%;PM105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25.6%;O314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7%;NO22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5%;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3%;CO1.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0.0%。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荷塘区为87.3%(上升1.0%,增加2天)、株洲经开区为85.4%(下降0.9%,减少2天)、天元区为85.8%(下降0.5%,减少1天)、石峰区为87.3%(上升2.4%,增加5天)、芦淞区为83.5%(下降0.9%,减少2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荷塘区、株洲经开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2.6%、芦淞区上升13.5%、石峰区上升11.8%、天元区上升5.6%、株洲经开区上升18.2%(上升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荷塘区下降3.5%、芦淞区下降6.7%(下降幅度最大)、石峰区下降6.2%、天元区上升2.1%、株洲经开区下降3.3%。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炎陵县为98.6%(下降1.4%,减少3天),茶陵县为97.2%(下降2.8%,减少6天)、攸县为94.8%(下降3.3%,减少7天)、醴陵市为92.9%(下降2.4%,减少5天)、渌口区为87.7%(下降8.1%,减少17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渌口区上升31.0%、醴陵市上升40.7%(上升幅度最大)、攸县上升12.0%、茶陵县上升33.3%、炎陵县上升19.0%;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1.5%、醴陵市下降10.9%、攸县上升15.9%、茶陵县上升16.2%(上升幅度最大)、炎陵县下降14.8%。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4名)、攸县(第17名)、茶陵县(第23名)、醴陵市(第75名)、渌口区(第83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7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华里、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炎陵泵房和官庄水库7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3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草市镇、大桥头、星火和杨泗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华里断面水质为Ⅰ类;太和、苏州坝、草市镇、菜码头渡口、马家河(霞湾)、仙井和杨泗、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太和、苏州坝、草市镇、仙井和马家河(霞湾)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株洲县自来水厂、仙井、铁水入渌水口、望仙桥水库、星火、杨泗和三刀石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月比较,炎陵泵房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杨泗和星火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华里、官庄水库、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6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其余断面水质仍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7月份,全市监测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3个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Ⅱ类水质;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其中4个达到Ⅰ类水质分别是: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官庄水库和炎陵泵房,5个达到Ⅱ类水质分别是:灵龟峰、株洲县自来水厂、望仙桥水库、三刀石和攸县三水厂。达标率为100%。

(二)1-7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7月,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大桥头、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5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5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市区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3个,株洲一水厂、株洲四水厂和株洲二(三)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县级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9个,云阳自来水厂和茶陵县自来水厂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7月,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茶陵县、炎陵县、芦淞区和荷塘区改善程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4名);其余县市区均发生水质恶化。
图片来源:株洲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