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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3-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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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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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橙色预警!
受外来性输入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共同影响,12月27日21时起我市出现中度污染天气。经省、市会商,预计未来三天内我市将持续中度污染,短时重度污染。

目前湖南省已经按照《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为落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橙色Ⅱ级响应措施,具体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具体响应措施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建议一般人群室外活动与户外作业佩戴口罩。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适当调低空调温度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频次和运营时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空气环境。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
全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排20%以上,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建筑施工工地
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市重点工程、特殊工艺外,市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城市道路
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城区城市道路依法依规加大降尘频次,每日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6次。
机动车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等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四、监督管理措施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加工业大气污染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源的检查频次;建筑工地、渣土处置工地、矿山露天开采场地等检查频次;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物资运输车辆检查频次;禁止焚烧垃圾、露天烧烤和城市道路清洁措施检查频次;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区禁燃查处力度;禁止焚烧秸秆的检查频次;散煤禁烧检查频次;加油站、储油库等检查频次;机动车排放上路检查频次;餐饮油烟排放检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会商,及时补充完善应对措施。
图片来源:湖南学习平台、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