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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5-12-25 作者:--荷塘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荷塘区环保工作,落实环境监管主体责任,保障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27号)和《株洲市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2016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及时发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株洲市为一级网格,荷塘区为二级网格,下分三级网格。
(一)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荷塘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为:
1.负责建立三级网格,并监督其运行、履职情况。
2.负责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负责整合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每个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组长由科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任务和责任人。工作组负责对本网格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直接查处。
(二)三级网格(9个):以各镇、街道、管委会、工业园区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工作职责:
1.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
2.建立本级环保机构,并整合其他承担环保工作职责机构的力量,承担本网格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监管工作组报告,配合查处。
三、网格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实行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环保监管“五定”机制,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上级与下级网格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三是网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运机制,认真履责。
(二)明确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若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调查。受理单位要按期完成查处,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部门。需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应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四是定期考核评价。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开展自评,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三)加强绩效监督。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二是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保监管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环保荷塘分局和区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荷塘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推进网格化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三级网格的环保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确保正常运行。
(二)提升执法能力。一要落实经费投入。要将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完备监管执法装备,建立监管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数字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业务培训,尽快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要推进联合执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
(三)健全工作制度。一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报告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网格高效运转。二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三要建立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环境隐患等。
(四)落实责任追究。一要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二要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对环保监管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要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保护和调动积极性,确保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附件:荷塘区环保监管网格划分
附件:
荷塘区环保监管网格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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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 |
辖 区 |
责任主体 |
监管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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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网格 |
荷塘区 |
区人民政府 |
副区长 李细平 环保荷塘分局局长 易广志 区建管办主任 龚新胜 区城管局局长 蔡世华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刘 伟 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刘胜勇 区公安分局局长 段益民 环保荷塘分局副局长曾亚琦 环保荷塘分局副局长 郭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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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网格 |
仙庾镇 |
仙庾镇政府 |
镇 长:向前进 镇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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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塘街道办事处 |
月塘街道办事处 |
办事处主任:黄大平 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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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菇塘街道办事处 |
茨菇塘街道办事处 |
办事处主任:张 茂 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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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办事处 |
金山街道办事处 |
办事处主任:肖 勇 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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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街道办事处 |
桂花街道办事处 |
办事处主任:肖昊昕 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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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桥街道办事处 |
宋家桥街道办事处 |
办事处主任:汤思源 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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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泰管理办公室 |
合泰管理办公室 |
主 任:谭洪勇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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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荷塘月色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主 任:汤 灿 管委会工作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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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工业园 |
金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主 任:王 巍 管委会工作人员2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