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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更新时间:2018-11-25 作者: 字体: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NPJ-ZZ-234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PJ-ZZ-2343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元)

1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

19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

1、风冷式机房专用下送风上回风精密空调1台,制冷量≥35KW,总冷量≥37KW,风量≥9000m3/h

2、机房精密空调要求具备R410A环保冷媒的机型。

324dB 50RH工况下,湿度调节范围:20%80%RH;温度调节范围:+5℃∽+40℃,精度±2

1、提供五年免费整机质保,质保期内应保证4小时内人员到场,一般故障12小时内解决。如果重大故障时间超过2天,要求免费提供同功率备机。免费质保期内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提供免费质保期内的质保工作详细计划。

2、整机要有原生产厂商质保证明材料。

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5%,正常运转一年后再支付10%,余款5%作为质保金五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2月2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人:   刘瑞  姜娟      

          话:     0731-28522277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