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固废科)株洲市放射源免费贮存

更新时间:2019-05-23 作者: 字体:


【政策依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 (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

【政策干货】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年度收贮计划,并将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纳入年度预算,主动向地方财政申请经费予以保障。各省(区、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不得向放射性废物(源)送贮单位收取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案  例】1、2017年4月7日,攸县梅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免费送贮放射源铯-137一枚;

2、2018年3月28日,原攸县银塘水泥厂免费送贮放射源钴-60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