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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惠企实例3个

更新时间:2019-05-23 作者: 字体: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原额退还

【政策依据】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退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的紧急通知》湘环函〔2017〕681号

【政策干货】对已收取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原额退还,“三同时”保证金退还不再与“三同时”验收挂钩。

【案  例】1、利用微信、政务网站及其他媒体进行宣传,2018年3月15日株洲日报B3版进行了退付公告,督促加快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退付进度。针对办理后仍有未清退到位的情况,于2019年1月8日在株洲日报B4版再次发布了清退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的通知公告。

2.多次主动联系未及时办理退付的华升雪松、南车株电、赛特房地产、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企业,主动宣讲政策,协调财政非税部门,退付到位。共清退523家,73630150元。

 

 2. 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方便企业办事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

【政策干货】通过事项梳理、再造优化整合审批流程,分前后三批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29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

【案  例】1、2018年12月18日是市民中心正式启用的第一天,我局新的政务服务窗口中心正式对外服务,积极践行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600MW)铁路专用线工程”噪声部分验收意见,寄出了当天的第一单。为企业节约了来回取件的时间,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 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开通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发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手册3000余本,为企业更好开展环评审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再次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了审批手续,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由2016年的4项精简到2项。

 

3. 进一步加大环保部门“放管服”改革力度

【政策依据】环保部 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湘环发〔2017〕19号)

【政策干货】进一步加大环保部门“放管服”改革力度,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在市级审批规定时间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环评审批时间,环评报告书审批不超过20天,报告表不超过15天。

【案  例】1、2018年8月29日,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批复了醴陵市潼塘永胜造纸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株环评〔2018〕5 号)。2. 2018年11月28日,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批复了茶陵县高陇镇金韶萤石矿年产1万吨萤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株环评〔2018〕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