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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开展专项巡察

更新时间:2020-06-12 作者: 字体:

6月9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下属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倩生主持,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封向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巡察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亲自推动的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巡察工作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开展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长期执政的内在需求。市委巡察组将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市委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结合单位实际,紧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封向东组长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要深刻认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深刻把握当前正风反腐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巡察信访渠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陈波在会上强调,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在巡察期间,必须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消极对待、敷衍延误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和安排,不得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巡察期间不得顶风违纪,违反者从重从严查处。

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书记颜少龙代表支队党委在会议上郑重表态,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要求;一定全力配合巡察,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坚决严守政治纪律,领导带头,求真务实,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坚决落实整改,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全面提高支队建设水平,奋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再创佳绩,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倩生代表局党组欢迎和感谢市委巡察组的到来,他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和全体党员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清巡察的重大意义;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按巡察组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搞好服务工作;要落实责任,全力整改,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敢于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工作,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打造株洲生态环保执法铁军,维护株洲天蓝、水清、地净的美好生态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6月10日至8月10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下属的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联系电话:18873335004

          28682706


微信号码:18873335004


意见箱设置地点:市生态环境局A栋一楼大厅

接访地点:市生态环境局A栋402

受理时间:2020年6月10日—8月9日

接访时间:8:00-12:00   15:00-18:00

接听时间:8:00-12:00   15:00-20:00


市委第三巡察组封向东组长在进驻动员会上讲话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倩生主持会议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陈波在进驻动员会上讲话

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颜少龙在进驻动员会上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委工作动员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