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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株洲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9年株洲市环境状况公报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
目 录
一、综述
二、水环境
三、大气环境
四、声环境
五、固体废物
六、自然生态
一、综述
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下,一心一意治污染,坚定不移严执法,聚精会神防风险,全面推进"四战两行动",持续保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以工业、扬尘、移动和生活面源等领域为重点,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圆满完成蓝天保卫战年度任务。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86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49个、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27个,燃煤锅炉改天然气10台。关闭"散乱污"企业14家,基本完成加油站等油气回收装置建设。深入推进"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安装"智能电表"138台(套),建成城区大气监测小微站100个。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八个100%",累计整治施工工地495个(次),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69台(套),查处渣土违规运输行为227起、扬尘污染问题126起,城区绿色防尘面积达450余万平方米,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12%。狠抓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查处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00多起,淘汰高污染车辆达1495辆,及时建立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狠抓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启动老旧居民区油烟设施改造工程,基本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累计整治餐饮油烟120余家、露天烧烤摊点188处,取缔垃圾秸秆焚烧行为50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25起。
(二)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水环境质量稳中提质。全力实施治水、管水、兴水战略,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圆满实现碧水攻坚战年度目标。遏制水污染源头。全面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42个,建成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醴陵东富镇等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9个,规范化整治8个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持续优化改造田心片区、湘天桥片区等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等,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32%。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完成湘江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累计清退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违法项目19个,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1处,打捞和处理河道垃圾1.3万余吨,完成3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优化水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02座,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2万亩。
(三)全力打好"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扎实在土壤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固废处置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全年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5个,醴陵烂泥冲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2个工程全面启动,攸县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及周边土壤治理工程、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累计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27.64万平方米。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新增休耕面积12.71万亩,调整种植结构24.07万亩,实施测土配方460万亩。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出台《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力度持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3.18%。强化固废与辐射管理工作。全力开展"清废2019" 行动,完成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35个。全年累计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29.31万台(套),收贮废旧放射源4枚,完成长江经济带株洲地区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全力防范环境风险。
(四)全力打好"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环境安全稳中强基。全力做好清水塘搬迁改造"后半篇文章",突出抓好了企业残渣废液处置、污染场地治理和新城建设。全面化解环境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关闭企业遗留残渣废液处置工作,完成市煤气公司、中成化工、中盐株化、湖南海利等10家关停退出企业残渣废液、遗留危险废物的处置。启动株冶、金程、柳化桂成等企业的调查和处置方案编制工作。全面推进污染场地修复和治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清水湖片区、铜塘湾片区、映峰片区三一重工用地区域、清水大道及清水大桥用地区域、疏港大道用地区域、广铁物流用地区域等的场地调查和修复治理工作,累计完成区域重污染企业场地环境调查38家。启动中盐株化、湖南海利等重点企业的污染场地调查和修复。全面抓好新城建设。大力实施清水塘地区"一桥一塘六路"建设,全力打造集高端智造产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区、文创商贸产业区和口岸经济产业区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一座生态文化科技新城正在拔地而起。
(五)全力推进"两大行动",人居环境稳中创优。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一方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启动小微湿地试点建设50余亩,生态修复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27个,治理面积75公顷,完成农村道路绿化3170余公里。整治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59个,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工作。实施道路及广场绿化项目18个,公园绿化和小游园建设18个,城市绿廊建设4个,湿地景观建设3个,老旧社区绿化景观提质改造3个,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另一方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村庄"三清一改"行动,整治垃圾池(屋)9581 处、农村黑臭水体258个,实施农户厕所改造5.6万余户,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60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达到40%。
(六)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环境监管稳中增效。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行政审批。全市审批新、改、扩建项目616个,否决不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5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按进度完成长江经济带株洲"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和2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个问题,已完成3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264个问题,已完成263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215个问题,已办结210个;省环保督察交办的515个问题,已完成489个,均达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整改进度要求。严格环境执法。深入推进环境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非常规任务监测等工作,累计获取环境监测数据40余万个。大力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株潭"蓝天利剑"等17项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环境立案271起,行政处罚189起,刑事拘留7人,处罚金额达1136万元。
(七)全力推进能力建设,工作合力稳中求进。坚持集中优势兵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打,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等会议,出台了《株洲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等文件,对"四战两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深化改革。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市生态环境部门和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挂牌成立,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和县市区生态环境职能上收,积极配齐、配强生态环境队伍。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企业环保整治帮扶体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5项市委重点改革事项。强化引导。顺利开展"绿色卫士下三湘"活动,先后在11个社区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吸引群众达30780余人。《株洲市绿色转型发展实践》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防治成功案例,获群众点赞量居全国第一。特别是成功承办全省"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以及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纪实展等四个配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展示了我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经验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并留下了 "五个一"的成果,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意识转变为保护生态的强烈意愿,把对环境的抱怨转变为保护生态的务实行动,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肯定。
二、水环境
(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市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湘江、渌江和洣水株洲段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平均值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市国家和省设置的地表水监测断面共30个(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9个、湖泊监测断面1个)。以年均值评价,II类水质断面27个,占90.0%,III类水质断面3个,占10.0%,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

图1 2019年江河(湖泊)水系省控以上断面水质类别
三、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79天,良好天数为201天,轻度污染为66天,中度污染为11天,重度污染为8天,良好以上天数为28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6.7%,居全省第十位,长株潭第一位。
2019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未达到二级标准。市区主要污染物为 PM2.5和臭氧。
与上年比较,两项污染物浓度下降,为:SO2下降5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31.2%;PM10下降1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1.5%;三项污染物浓度上升,为:PM2.5上升5微克/立方米,上升比例为11.9%; NO2上升3微克/立方米,上升比例为9.7%;臭氧上升27微克/立方米,上升比例为20.0%;一氧化碳浓度保持不变。

图2 2019年市区优良天数分布情况示意图
2019年,市辖各区优良天数分别为:株洲经开区303天(优良率为83.0%)、芦淞区279天(优良率为76.4%)、荷塘区273天(优良率为74.8%)、石峰区269天(优良率为73.7%)、天元区265天(优良率为72.6%)。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市辖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市辖各区PM2.5浓度较上年均有所上升,其中天元区上升20.5%、荷塘区上升12.2%、芦淞区上升11.6%、株洲经开区上升9.1%、石峰区上升7.0%;市辖各区PM10浓度,天元区和芦淞区较上年不降反升,分别上升4.8%、1.4%,其余各区均有所下降。
城市五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见图3、图4。

注:臭氧浓度值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九十分位浓度。
图3 2019年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示意图

注:CO浓度值为日均值的第百分之九十五分位浓度。
图4 2019年市辖区CO百分之九十五分位数示意图
2019年,5县市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2.4%,其中炎陵县99.2%,茶陵县97.5%,醴陵市93.2%,攸县92.3%,渌口区79.7%。与上年相比,攸县增加17天(优良率上升4.6%)、茶陵县增加16天(优良率上升4.3%)、炎陵县增加9天(上升2.5%)、醴陵市增加9天(优良率上升2.5%),渌口区减少16天(优良率下降4.4%)。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分别为:炎陵县(2名)、茶陵县(20名)、醴陵市(61名)、攸县(72名)、渌口区(87名)。
五县市区各污染物年均值见图5、图6。

注:臭氧浓度值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九十分位浓度。
图5 2019年五县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示意图

注:CO浓度值为日均值的第百分之九十五分位浓度。
图6 2019年五县市区CO百分之九十五分位数示意图
(二)酸雨
市区降水pH值范围在4.30~6.26之间,酸雨pH年均值为4.86,酸雨强度较2018年有所增加,酸雨频率为63%。
四、声环境
(一)市区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市区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60分贝)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等效声级较上年下降0.1分贝。

图7 2019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
(二)市区交通噪声
2019度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5.6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昼间(70分贝)标准要求,比上年上升0.8分贝,平均车流量为2172辆/小时,超过70分贝路长2.0公里,占道路总长2.4%。

图8 2019年株洲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路段分布图
(三)市区功能区噪声
2019年市区15个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4~58分贝,测点昼间达标率为37.5~100%,平均达标率为91.7%;功能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7~52分贝,测点夜间达标率为0~95.8%,平均达标率为78.3%,与上年相比,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呈下降趋势, 夜间达标率呈上升趋势。
五、固体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63.14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37.5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51万吨),处置量为23.83万吨,贮存量为3.27吨,综合利用率为89.71%。
(二)危险废物
2019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3945.28吨,处置量为40074.18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530.62吨),综合利用量为3381.88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4.36吨),贮存量为1024.19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为100%。
六、自然生态
2019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1262.2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1093.5万亩,占国土面积64.73%,活立木总蓄积量2742.9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2.11%。市区建成区绿地率为39.52%,绿化覆盖率为41.7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1.27平方米。
2019年全市自然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6个,湿地公园3个,地质公园2个,全市风景名胜区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