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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1]4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确定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湘环办[2022]25号)的要求,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披露程序,组织相关部门逐一对名单进行核对,做到“应披尽披”,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2年3月31日至4月13日
电话:0731-28682650 传真:0731-28682750
附件:株洲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
株洲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