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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醴陵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潘家冲萤石矿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24 作者: 字体:

醴陵市人民政府: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我办决定对醴陵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潘家冲萤石矿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你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要将醴陵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潘家冲萤石矿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株洲市贯彻落实全省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及市生环委办、市河长办多次交办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决实现整改目标。2022年7月5日前,要将整改方案报我办;2022年10月底前,要完成潘家冲萤石矿环境污染问题整改;2022年12月底前,要完成醴陵市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

挂牌督办任务完成前,你单位要将整改进展最新情况于每周五报我办(联系人:杨桦,联系电话:18073329805)挂牌督办任务完成后,你单位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并按程序报株洲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摘牌。如果逾期未完成督办任务,我办将对你单位进行约谈,并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清单

 

 

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清单

序号

市州

问题描述

挂牌督办时限

存在的问题

整改要求

问题来源

1

醴陵市

醴陵市潘家冲萤石矿环境污染问题

2022年10月31日

一、批建不符问题

1.溢流水未按环评要求回用;

2.新建2个尾砂沉淀池,尾砂未按要求湿排入尾矿库,与环评批复不符;

3.尾矿库回采未办理环评手续;

4.原矿堆场、废石堆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围挡和顶棚。

二、固废方面问题

1.原矿破碎区未按要求入棚;              

2.尾砂沉淀池未做防渗,尾砂晾晒、堆存场的三防措施不到位,且堆存现场混乱,堆放无序;

3.厂外尾矿渣临时堆场三防不到位。

三、涉气方面问题

未设置车辆出厂清洗设施,尾砂运输车辆未进行篷布覆盖,尾砂洒落道路,晴天起尘、雨天被雨水冲刷入自然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四、涉水方面问题

1.厂区初期雨水未收集到位;

2.溢流水未回用;

3.导流沟未优化,破碎区域清污分流不到位;

4.矿区已废弃停用的管道未拆除,涉嫌偷排。

五、其他问题

相关台账记录不规范,如加药、固废转运等。

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

按照问题整改方案及市生环委办、市河长办多次交办要求整改到位,规范运行。

2022年湖南省河湖长制暗访片

2

醴陵市

醴陵市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

2022年12月31日

一、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1.二期建设未按要求进行环评;

2.污水处理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未做环评变更。

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问题

1.渗滤液收集池长期未清淤,有效容积大幅减少,失去应急和均质效果;

2.膜下导排水未直接接入收集池(容积也偏小),大量受渗滤液污染的高浓度污水直接外排,涉嫌故意偷排;

3.处理工艺及规模不合常理,无均质均量调节池(调节渗滤液和膜下导排水,以减轻后端污水处理压力并保持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和前期处理工艺,一直采用膜处理的应急措施而且规模不足,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4.在线出水监测位置不合常理且不合要求,目前处理后污水先抽入污水收集罐再上抽至在线监测池,不仅不符合水往低处流和节能降耗常理,也不符合污水监测规范HJ91.1-2019中采样点位要求(原则上出水在线设施要求离厂界不超过10米,要收集监测场内除雨水外的所有排水),有故意逃避在线监管的嫌疑;

5.无污水事故应急池,环境应急措施与能力差;

6.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部分工况控制设施失灵,仪器显示进水pH值小于5,但企业说进水pH值大于8;部分污水处理线用于膜处理的阻垢剂添加设施不能启用;部分自动加碱设施人为拔掉插头或加碱设施中液体pH值小于7;

7.厂内雨污分流不完善,雨水无专管(沟渠)和专门排口(用以适时监测雨水中污染物浓度);

8.填埋库区底部、侧面的防渗膜存在多处渗漏点,污染地下水,而受污染的地下水未收集池未处理;

9.填埋区防渗膜上存在来源不明的垃圾渗滤液,可能随雨水排入雨水沟。

三、自动监控设施问题

1.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公司运维不规范,未严格执行7天运维一次要求,管路未做好标识;设备更换后未重新进行验收,比对报告不符合要求,备案登记表未重新备案;运维记录不规范,停电后数据丢失未做相关记录,未记录检测标样的浓度,运维人员签名与运维上岗证不符;

2.在线监测系统对停电次数较多问题无应对措施(如配备UPS);

3.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误差大,不符合规范要求,COD管路接屏蔽剂的7号管接的是蒸馏水;

4.在线显示,处理后的污水主要集中在20:00-6:00排放,不合常理也不符合处理工艺出水规律,涉嫌用抽取的地下水充当处理后的污水进入在线监测出水池以保持出水量,而真正的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

四、其他问题

台账记录不规范,阻垢剂等膜处理必需品无领用记录或记录不规范。

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

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株洲市贯彻落实〈全省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及市生环委办要求整改到位,规范运行。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