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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23年度惠企政策

更新时间:2023-04-17 作者: 字体:

序号

政策依据

政策干货

适用对象

申报渠道

兑现方式

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对大气污染治理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减排资金补助

涉气重点企业

业务系统

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科17707333733

2

《关于印发<株洲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株职转办发〔2023〕2号)

 

开展“五心”微服务活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材料精简、环节缩减、时间压缩,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暖心、舒心、省心、安心、顺心;按“三化”标准不断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28行政许可事项和6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全部进驻市民中心“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和办结,做到“中心之外无许可”,规范办件、高效审批、优质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

需要办理环保审批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群众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政务

优化服务

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28680840

3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湘环发〔2019〕24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效率的通知(株环办[2022]1号);《关于印发<株洲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株职转办发〔2023〕2号)。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把手走流程”行动,有效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件,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采取“信用+审批”模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拿地即开工”落到实处。

需要办理环保审批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群众

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政务

优化服务

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28680840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关于印发<株洲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株职转办发〔2023〕2号)。

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加强前期介入技术指导,提供审批过程“保姆式”服务。

需要办理环保审批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群众

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政务

优化服务

生态环境局

环评28680840

5

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

严格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远程监控、信用评价等级良好的企业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管模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需要办理环保审批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群众

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政务

优化服务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8682650

6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

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纳入名单企业

免申即享

优化服务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8682650

7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株环发〔2022〕5号)

同一建设项目如涉及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原则上纳入同一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分析,辐射设置专章进行分析。

需要办理环保审批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群众

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政务

优化服务

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28680840

8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湘环发〔2022〕48号)《株洲市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轻罚、免罚实施意见》(株环发[2022]3号)

办法共规定了十四条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并且要求是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水、大气、固废污染防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及其他情形。办法还要求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案件,在裁量时应当予以说明理由并经集体审议后决定。办法同时规定4项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生态环境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办法同时规定实行生态损害赔偿轻罚制度、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并规定了8项不适用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制度的情形。

株洲市范围内生产企业

向主管部门申报

减免费用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8682650

9

《关于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帮扶方案》

针对当前一些企业存在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管理水平不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安全防范有漏洞等问题,采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的方式,深入排污企业实地了解情况、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及时帮助企业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促进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和环保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株洲市范围内重点生产企业

免申即享

优化服务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868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