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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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下旬,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分别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立案处罚金额12万元,根据《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株环联〔2019〕4号),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拟颁发奖金1000元。我们诚挚呼吁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踊跃提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参与构建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颁发奖金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