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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召开《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株洲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召开《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 5月30日上午9时
地点:株洲市生态环境局A座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围绕《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的产生和确定
(一)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15名、旁听代表3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听证代表:
(1)邀请参加代表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专家1人);
(2)邀请参加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4人;
(3)报名参加代表8人:全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
2.旁听代表3人。
(二)申请参加听证或旁听的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5月29日18:00截止
2.报名地点:株洲市生态环境局A座608B办公室
3.联系人:周琴 联系电话:17707333920
4.报名方式:书面申请(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5.报名条件: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熟悉听证事项,知晓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株洲市的公民。
附件: 1.听证会报名表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