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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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核实查处,立案处罚金额12.1763万元,根据《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株环联〔2019〕4号),对3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拟颁发奖金600元。我们诚挚呼吁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踊跃提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参与构建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