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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第四批提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的评定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和市级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方式,经市级审核,新增评定的C级企业共3家,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名单将会根据企业污染治理绩效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对发现企业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生态环保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级别指标要求的,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进行降级处理;对完成深度治理改造、污染治理绩效水平有所提升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附件:2024年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评级第四批提级企业名单
(联系人:锜华, 17707333960)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