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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5-01-23 作者: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23年,湘江干流马家河(霞湾)断面、渌水星火断面及入河口断面水质较同期下降,星火断面降档为Ⅲ类。茶陵县严塘镇尧市花木村甘坳金子仙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非法挖砂行为。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雨污合流直排洣水,排水口后期雨水总镉4.98毫克/升、总锌52.3毫克/升,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48.8倍、25.15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扎实推进2024年碧水保卫战工作任务,确保出境断面和辖区主要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全面规范企业生产运行,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完成情况:全市3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国控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呈改善趋势,株洲市水生态环境风险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内容基本完成。

公示时间2025123—202525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