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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1]4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5]6号)的要求,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现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依法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1日至4月15日
电话:0731-28682650 传真:0731-28682750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