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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现将我市首批实施无偿收回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结果(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反馈至环评审批科28682662。
特此公示。
附件:株洲市首批实施无偿收回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公示表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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