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康志杰做出失信记分处理的函

更新时间:2025-08-19 作者: 字体:

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志杰

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RKRW56L

登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177号福天洋湖时代苑181823

法定代表人:杨玲玲

一、失信行为事实

我局对你公司《年产120ZrO2-Y2O3系列白色粉末产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你单位工作人员冒充编制主持人康志杰(信用编号BH014524)参与评审会议,且未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2.康志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电话号码(182****6069)联系不到本人。

我局于2025710日对你公司和康志杰下达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株环函〔2025116号),告知失信事实、失信记分依据及拟作出的决定,并告知你公司和康志杰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截至2025718日,我局未收到你公司和康志杰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视同你单位和康志杰对拟计分事项无异议。

二、处理依据及处理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第三十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十六条的规我局对你公司和编制主持人康志杰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102

你公司和康志杰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黄丰华19107331779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