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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国想做出失信记分处理的函
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国想:
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D536CW6R
登记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栗雨工业园52区千禧实业生产辅助用房(1)301-14号
法定代表人:陈小红
一、失信行为事实
我局对你公司《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编制主持人徐国想(信用编号:BH064570)未如实说明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我局于2025年8月18日对你公司和徐国想下达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株环函〔2025〕154号),告知失信事实、失信记分依据及拟作出的决定,并告知你公司和徐国想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截至2025年8月20日,我局收到你公司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经研究,不予采纳申辩意见。
二、处理依据及处理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第二十五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和编制主持人徐国想进行通报批评和各失信记分10分。
你公司和徐国想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文件的执行。
联系人:黄丰华19107331779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