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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减少老旧机械污染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5〕3号)和《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202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第二批次50台已卖废铁、出省、失联的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和2010年9月份之前生产X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逾期未反馈意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统一注销其编码登记信息。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37号市生态环境局B座8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232187
附件:株洲市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拟注销清单(第二批)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