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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 披露“株洲市天元区、渌口区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5-09-23 作者: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株洲市天元区、渌口区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20253月现场调查发现:株洲市天元区三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标准建设喷漆房,大型产品露天刷漆,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0244月,省大气帮扶工作组已对上述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但至今仍未整改;株洲市渌口区三华车用部件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安装过滤棉,活性炭过期发霉。

整改实施主体天元区政府、渌口区政府

验收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按标准建设喷漆房,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完成株洲市渌口区三华车用部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株洲市渌口区三华车用部件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排放稳定达标;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1.查处违法行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于20253月就警示片披露问题,对三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期间,该公司未开展喷漆作业,仅进行喷砂作业。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年油漆使用量约为210千克,仅涉及刷漆工艺,且仅在接受个别订单要求时偶尔开展。警示片所反映产品为非标产品,目前该产品在该公司一年仅有1单。鉴于核查时该企业未实施刷漆作业,20254月,经局务会上研究讨论,因现有证据不足,企业整改态度良好,决定不予立案处罚。该企业于202542日与株洲市芦淞区兴宏机电设备维修部签订改造合同,相关工程于2025516日完成并投入使用。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于202411月对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株洲三华车用部件20249月被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收购)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鉴于系初次违法,在执法人员检查时当场停止建设行为,立即进行积极整改,未造成环境污染果,决定不予立案处罚。企业因未批先建被立案调查后,立即停止建设,并于2025425日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株渌环评表〔20256号)后才开始继续建设和设备调试,因此对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未予以立案。该企业在省检查组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2.完善防污设施株洲市天元区三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有的刷漆房基础上,新建设一套移动式刷漆房供大型刷漆件作业;拆除原有的VU光解活性炭设备和风机;新增一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并配套一台新风机。

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则通过以下举措完善环保设施:在喷淋塔和活性炭之间安装干式过滤器;将喷漆生产线烘干室1废气处理装置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二级活性炭装置;在喷漆生产线进出口加装软帘以提高负压收集效率;将电泳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装置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及将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接入电泳生产线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目前,两家企业均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

3.强化执法监管。按照《株洲市2025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分局聚焦企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正常运行、低效失效设施治理、规范设施台账记录等内容,开展涉气企业集中排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减少对大气污染的不利影响。

    其他问题相关县市区政府、部门已公示。

公示时间:2025923日—2025930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94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