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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湘环发〔2022〕11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5.82万吨,上年度贮存危险废物0.82万吨,本年度利用处置危险废物6.50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12万吨,委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处理5.38万吨,期末贮存危险废物0.14万吨。跨省转入总量4.37万吨。
全市产生危险废物的前五类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1.88万吨,占比32.26%;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1.74万吨,占比30.05%;HW04农药废物0.47万吨,占比8.09%;HW49其他废物0.4万吨,占比6.83%;HW11精(蒸)馏残渣0.33万吨,占比5.59%。其中,HW18焚烧处置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量1.86万吨,占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总量的94.13%。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单位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市共有28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其中7家危险废物综合企业(分别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利用企业1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4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2家),危险废物收集企业21家。我市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38.72万吨/年,其中:水泥窑协同利用处置能力3.52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12.17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3.08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能力19.95万吨/年。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经营类别除HW04农药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46含镍废物、HW26含镉废物、HW34废酸、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21含铬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主要依托省内其他市州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外,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严重过剩,综合利用产业链升级和精深加工不够,低水平建设、同质化和无序化竞争现象较严重。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项目投资建议
鼓励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企业”等“无废细胞”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攻关,重点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鼓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设施。
鼓励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提标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利用率,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提升整体产业水平。进一步整合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对小微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方面管理延伸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建设运营服务。
建议对以下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谨慎投资: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项目;以省外危险废物原料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的初级加工项目;以有机类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热解或高温熔融项目;废包装容器、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和油泥、废线路板和铝灰利用项目;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的铅、锌、铜、锑、镍、锡等有色金属冶炼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