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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3-08 作者: 字体:

经研究决定:

黄鑫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免去其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职务;

刘清岸同志任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免去其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职务;

郑芳同志任市环保局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固体废物管理站站长职务;

谢舜同志任市环保局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市环保局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夏稚闺同志任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李兰同志任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景钊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巡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投诉科科长职务;

刘刚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巡查大队副大队长;

漆杰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巡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天华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投诉科科长;免去其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副局长职务;

庞海霞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核算科副科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郭斌同志任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工会主席职务;

陈自安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环保局开发监督科科长职务;

袁建华同志任市环保局工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环保局工会副主席职务;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株洲市环保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株政办发〔2010〕41号)的规定,市环保局内设机构变更科室其他人员的职务相应保留,不另行文。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