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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3-00401
- 服务对象:
- 公开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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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株环发〔2023〕2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
分工的通知
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中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周其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毛亚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事务、财务、党群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和局财务室、土壤生态科、机关党委,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茶陵分局、石峰分局。
刘倩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协调、配合环保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整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办公室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市生环委办、环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攸县分局、荷塘分局。
钟学才 党组成员,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分管监测科技、宣传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监测科技科、宣传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醴陵分局、渌口分局、局管环保组织。
李文春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颜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服务打造"三个高地"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科、大气环境科、法规科、"三高"办,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炎陵分局、芦淞分局。
李小江 总工程师
分管水生态环境、固废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科、固废辐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天元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李文英 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倩生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克林 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少龙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义君 二级调研员
协助总工程师李小江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欧阳坚 三级调研员
负责环科学会工作。协助党组成员、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钟学才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伟根 四级调研员
具体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协助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毛亚文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1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