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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17 作者: 字体:

株环发〔20248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中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周其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毛亚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生态环境事务、办公室、财务、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固废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和局办公室财务室、土壤生态科固废辐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渌口分局、石峰分局。

刘倩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人事、综合协调、配合环保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党群建设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科、综合科、市生环委办、机关党委,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炎陵分局、荷塘分局。

钟学才  党组成员,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分管监测科技、水生态环境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监测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茶陵分局、天元分局。

颜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法规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环评科、法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攸县分局、芦淞分局。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工作。

李小江  总工程师

综合执法、宣传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醴陵分局、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局管环保组织

    四级调研员

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少龙同志开展法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伟根  四级调研员

具体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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