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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4-01522
- 服务对象:
- 公开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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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株环发〔2024〕8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中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和相关领导干部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周其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毛亚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生态环境事务、办公室、财务、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固废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和局办公室(财务室)、土壤生态科、固废辐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渌口分局、石峰分局。
刘倩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人事、综合协调、配合环保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党群建设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科、综合科、市生环委办、机关党委,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炎陵分局、荷塘分局。
钟学才 党组成员,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分管监测科技、水生态环境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监测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茶陵分局、天元分局。
颜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法规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环评科、法规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攸县分局、芦淞分局。
黄 新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李小江 总工程师
分管综合执法、宣传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科,承担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醴陵分局、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局管环保组织。
郑 芳 四级调研员
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 舜 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少龙同志开展法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伟根 四级调研员
具体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