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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17-05-07 作者: 字体:

 

  近期受北方大面积持续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加之本地扩散条件较差,株洲市从元月2日凌晨3点起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根据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株洲市气象台预测,明日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220~270,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后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120~140,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
  对市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所以经我局申请,市政府批准,于2017年1月3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并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与此同时严禁全市范围内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严禁城市建成区内不要露天烧烤。禁止城区内白天进行土方作业。
  响应期间,株洲市50余家企业,将全部压缩产能、限制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南洋也带领环保、城管等部门突击检查建筑工地。尤其是针对我市大量建设工程、道路开挖、渣土运输等造成的扬尘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为打赢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努力。我局环境监察支队也加强了夜间对市区范围内工地、企业的巡查工作。3日晚间,对全市工地进行重点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根据根据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良好。我局将继续努力,保障株洲市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