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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做好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 知
株环党〔2016〕9号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表彰局优秀共产党员按照10%的比例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防治污染、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近五年来,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本单位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无其他“一票否决”情况。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4.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任职时间。连续二年(含)以上担任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以上的党务干部。
二、推荐方法和步骤
1.支部推荐
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民主推荐,支委会研究,书面上报党委。
2.党委审议
党委根据支部推荐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审定表彰对象。
3.党组审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及时汇报情况,交局机关党委汇总,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三、表彰方式
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局党组作党内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金、奖牌。
四、报送材料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时间2016年6月20日前。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年5月27日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本
情况
曾受
表彰
情况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所在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局党组
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文 化
程 度
职 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主要
事迹
主
要
事
迹
所在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局党组
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 党
时 间
文 化
程 度
职 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主要
事迹
主
要
事
迹
所在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局党组
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