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赣边区域多地联合治水 严查跨省河流各类涉河违法行为

▲渌江蜿蜒汇入湘江 记者 戴凛 摄
日前,“湖南省落实《湘赣边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工作推进会”在醴陵召开,来自长沙、株洲、岳阳、郴州和浏阳及醴陵市、平江县、汝城县等湘赣边区域五市十县(市、区)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湘赣边区域启动联防联控
据了解,湘赣边区域共有16条跨省河流,分别涉及我省浏阳市、醴陵市、平江县、桂东县和汝城县,以及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赣州市章贡区等9市16县市区。
今年8月28日,湖南省河长办与江西省河长办在南昌进行工作交流并签署《湘赣边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落地见效,构建省级河长协作机制,实现流域联防联控。
《协议》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可提请县级或市级河长进行联合巡查。严厉查处跨省河流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污染河流水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开展跨省河流涉河案件联合执法及河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此外,双方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跨省河流日常保洁工作,遇洪水过后、水葫芦集中生长等情况时,双方相邻县级河长办应协商处置。
《协议》同时明确,对跨省河流,上游地区应加强重要河段、重点污染源企业及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测。当发生生态环境破坏或出现环境质量异常等情况,可能对辖区外造成不良影响时,事故发生地应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被影响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受影响方积极协助处理。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的,上游可邀请下游共同参与调查。
推进渌江样板河建设工作
据了解,渌江是我省唯一的省级样板河,为跨省河流,上游江西境内长度比株洲境内还长,因此萍乡河道保洁的力度直接影响下游的压力。根据《协议》,两省将加强对渌江的保护和管理力度,以便更好地推进样板河的建设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中旬,水葫芦经江西境内萍水、湖南境内铁河等顺流而下,给渌江株洲段造成较大影响,并威胁湘江水生态。我市及时向省河长办反映,请求协调醴陵和萍乡两地联防水葫芦。通过两省河长办有关人员现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双方明确将加强交流,确保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同时,采取分段拦截措施,加强监控,保证上游垃圾不出境。而这也是两省河长办首次合作,开创了河湖流域共治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