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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株洲督察组现场督察结束 共交办问题289件,近四成涉大气污染

更新时间:2020-10-09 作者: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9月15日进驻株洲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环保督察。昨日,现场督察工作顺利结束。截至9月29日18时,我市累计接到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289件。

已交办问题289件

38.06%涉及大气污染

记者了解到,截至9月29日18时,我市累计接到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289件。

按投诉污染类型划分,水污染问题68件占比23.53%、大气污染问题110件占比38.06%、土壤污染问题6件占比2.08%、生态环境问题27件占比9.34%、重金属问题1件占比0.35%、噪音污染问题26件占比9.00%,其他投诉问题51件占比17.65%。

按照责任部门划分,荷塘区30件占比10.38%、芦淞区38件占比13.15%、天元区89件占比30.80%、石峰区13件占比4.50%、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9件占比3.11%、渌口区15件占比5.19%、醴陵市46件占比15.92%、攸县18件占比6.23%、茶陵县9件占比3.11%、市直部门22件占比7.61%。

发现一起查实一起

紧盯问题开展下沉督察

下沉督察是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株洲的重要环节。半个月来,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了下沉督察。

期间,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区(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并就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了现场督察。

“零容忍、全覆盖”

全程受理群众投诉

督察期间,省督察组以“零容忍、全覆盖”的态度,全程受理了群众关于株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问题的来电来信举报,并将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交办属地政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案件查处规程,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限时回复。

督查组认真做好问题梳理、登记造册,第一时间交办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逐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反映集中、多头投诉、重复投诉和新出现环境问题的查实处理。

督察期间,我市严格按照要求,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各类环境问题梳理和整改工作,制订详细整改清单,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逐个逐项落实,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持续开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对环境污染问题绝不姑息迁就。

坚决落实整改

为建设美丽株洲作出贡献

在迎接省环保督察组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全面负责迎接省环保督察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我市逐项梳理核查各类资料,扎扎实实建立了台账,认认真真查漏补缺,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汇总。同时,制定了详细的会议、资料收集、交办问题查办处置、追责问责、安全维稳、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迎检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让株洲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为建设美丽株洲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