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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土净生态好”今年株洲生态环境工作要完成这些目标

更新时间:2021-01-19 作者: 字体:

“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土净生态好”今年株洲生态环境工作要完成这些目标


碧水蓝天的株洲城区

株洲晚报记者 伍靖雯

1月18日,株洲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书面听取《株洲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去年株洲市全面实现了“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等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创历史新高,获评“中国绿水青山典范城市”。

去年,株洲市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17天,较上年增加了37天,居长株潭地区第1;炎陵、茶陵、醴陵、攸县、渌口区空气优良率分别为100%、98.6%、96.4%、97.8%、92.1%,较上年同期均有提升。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3.81(数值越小,空气质量越好),下降了17.5%,居长株潭地区第1;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位列全省第一。

不仅天更蓝,株洲的水质常优、土地更净。去年,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其中渌江水质从Ⅲ类提升到Ⅱ类,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国家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新增造林面积9.96万亩,森林覆盖率62.11%,市区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今年,株洲生态环境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巩固“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土净生态好”目标,市区空气优良率达到81%以上,主要污染物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降至44微克/立方米、69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县市区继续保持并改善空气质量。湘江株洲段、洣水、渌江整体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为此,株洲将坚持精准治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在工业废气、扬尘污染、汽车尾气、生活废气等治理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改烧工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渌江省际样板河;大力实施土壤修复和治理,推进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坚持严管重罚,持续强化环保执法“双随机”制度,深入推进“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等,提高移动执法覆盖率;持续加快环境问题整改,筑牢生态环境群众基础,奋力推进株洲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更大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