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监测 > 城市空气 > 月报
株洲市2024年10月环境空气月报
1.城区环境空气
城区共布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7个,其中国控评价点6个,省控对照点1个。
(1)污染物浓度
10月,城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月均值分别是46μg/m3、60μg/m3、160μg/m3(90百分位浓度)、25μg/m3、7μg/m3和1.0mg/m3(95百分位浓度)。较上年同期比,细颗粒物上升13.7%、可吸入颗粒物上升3.4%、臭氧上升2.6%、二氧化氮下降10.7%、二氧化硫持平、一氧化碳持平。环比上月,细颗粒物上升58.3%、可吸入颗粒物上升30.4%、臭氧上升3.9%、二氧化氮上升56.2%、二氧化硫持平、一氧化碳上升25.0%。
10月,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出现超标现象,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6.5%、3.2%、9.7%,其他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
(2)空气质量指数(AQI)
10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6天,良20天,轻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率83.9%。较上年同期下降12.9%。环比上月,优良率下降9.4%。
截至10月31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78天,优良率91.1%,全省排第9名,长株潭排第1名(长沙87.2%,全省排第12名、湘潭87.5%,全省排第11名)。
(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0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50,全省排第10名,长株潭排第1名(长沙第11名、湘潭第14名)。较上年同期(4.015)比上升3.36%;环比上月(3.166)上升3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