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监测 > 城市空气 > 月报
株洲市2025年1月环境空气月报
1.城区环境空气
城区共布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7个,其中国控评价点6个,省控对照点1个。
(1)污染物浓度
1月,城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月均值分别是81μg/m3、118μg/m3、124μg/m3(90百分位浓度)、40μg/m3、9μg/m3和1.4mg/m3(95百分位浓度)。较上年同期比,细颗粒物上升22.6%、可吸入颗粒物上升35.6%、臭氧上升39.3%、二氧化氮上升8.1%、二氧化硫增长12.5%、一氧化碳持平。环比上月,细颗粒物上升12.9%、可吸入颗粒物上升15.7%、臭氧下降19.2%、二氧化氮下降2.4%、二氧化硫持平、一氧化碳上升16.7%。
1月,PM2.5和PM10出现超标现象,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38.7%和22.6%,其他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
(2)空气质量指数(AQI)
1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2天,良17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4天,优良率61.3%。优良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2%,环比上月持平。
截至1月31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19天,优良率61.3%,全省排第3名,长株潭优良率均为61.3%。
(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275,全省排第13名,长株潭排第3名(长沙第11名、湘潭第9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上年同期(5.068)比上升23.82%,环比上月(5.615)上升1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