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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保局进一步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

更新时间:2016-06-06 作者:机动车排气站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提高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水平,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市环保局制定下发了《株洲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株洲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市县环保部门的职责分工,对环检机构的主要考核内容,规定了考核方式及计分权重,对存在弄虚作假、违法经营等问题的环检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措施。管理考核主要围绕环检机构内部管理、信息反馈、标准执行、规范服务、检测场所、仪器设备、网络运维、人员管理、检测规范、数据要求、经营行为、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文件的制定对提高市及各县环保局现场监管能力,整体提升我市环检机构建设管理水平,督促引导环检机构依法经营和杜绝非法中介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