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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快查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茶陵县快查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近日,有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我县一家采石场和一家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接到交办件后,茶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快速核实,严肃查处,分管副县长刘新明第一时间带领环保、公安、国土等部门到被投诉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予立案查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5月4日,县环保局依法将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展案件调查程序,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谢昱、刘晖、刘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