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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快速办结督察组交办件
炎陵县快速办结督察组交办件
2017年5月5日23:55,炎陵县接到市转交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炎陵振盛木业废水、烟尘、粉尘污染,企业白天停工,晚上生产”交办件。在召开了紧急调度会后,分管副县长陈黎明率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炎陵振盛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核查,5月6日00:27到达时该厂已停产,并没有刚刚生产过的痕迹。随即县环保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5月8日炎陵工业集中区的工作人员对周边村民及企业走访调查,企业仍在整改中,没有生产。县环保局根据4月17日对该企业油锅炉废气超标立案查处案,处以10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全线停产整改,各项环保设施监测完全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县纪检部门对振盛木业环保问题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目前该案件已办结并及时上报。
(炎陵县环境保护局 申红英 黄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