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 工作动态
废水超标排放拒不整改按日计罚株洲市一养殖场被罚30.24万
废水超标排放拒不整改按日计罚
株洲市一养殖场被罚30.24万
株洲成露养殖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被查处之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未及时整改,再查竟然仍超标排放。株洲市环保部门对此类环保违法行为重拳整治,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方式,每天处罚款1.008万元,30天后被罚款30.24万元。
今年4月,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在检查该区养殖场时发现,通过监测数据发现,株洲成露养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对该企业依法处以1.008万元罚款,并下达责改决定书责令改正。30天之后,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该企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浓度仍超标排放。根据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该企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该区环保局将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以30.24万元罚款。
株洲市在环境监管方面,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受处罚之后仍未及时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守法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