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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洗水厂被拘留后,再犯又被移送拘留

更新时间:2017-05-22 作者: 字体:

黑洗水厂被拘留后,再犯又被移送拘留

 

株洲市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洗水厂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12月27日刘志勇因经营的无名洗水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直排洗水废水,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被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行政拘留5日,其经营的洗水厂被取缔。

2017年4月24日,株洲市环保局芦淞分局日常监察发现,刘志勇又在芦淞区偏僻的民房经营一家黑洗水厂,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为不让人发现,刘志勇埋设一根PVC管道,将排口设置在离厂二十多米远的水沟,并用模板遮盖。株洲市环保局芦淞分局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终结后,5月初依法再次取缔了该洗水厂,并将刘志勇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刘志勇一犯再犯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目前,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已经立案,对刘志勇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正在调查。(株洲市环保局法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