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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排污许可存在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1〕63号)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
整改目标: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00%,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完成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株洲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2022年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株洲市2023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通过召开培训会议和核查动员会议、集中整改会议等方式,不断提高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的质量。如:2023年先后召开了环评和排污许可现场核查动员大会和“双百”任务问题整改大会等会议,整合力量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全面完成了“双百任务”。
(一)排污许可证质量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共核查排污许可证1130本,其中2021年387本(重点管理148本、简化管理239本)、2022年526本(重点管理225本、简化管理301本)、2023年217本(重点管理77本、简化管理140本)。
1、2021年。全市共有排污许可持证单位1075家,其中重点管理461家,简化管理614家。配合省厅完成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核查148个,核查率达32.1%;市级完成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核查239个,核查率达38.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完成率达100%。
2、2022年。全市共有排污许可持证单位1038家,其中重点管理429家,简化管理609家。省级核查重点管理排污单位225个,核查率52.4%;市级核查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301个,覆盖省厅要求的21个重点行业,核查率49.4%,2021-2022年累计完成核查率达87.3%,均超过审核比例要求。
3、2023年。全市共有排污许可持证单位1017家,其中重点管理423家,简化管理594家。省级核查“双百”任务剩余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77个,核查率18.2%;整改问题352个。市级核查“双百”任务剩余的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140个,整改问题469个;涵盖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近50个行业,核查率23.56%。2023年排污许可一共整改完成821个问题。三年累计完成1130家排污单位许可证的核查,核查率达108.6%。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部提出的“三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 100%”目标任务。
(二)执行报告质量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按照省厅要求,仅对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报提交率进行了核查,提交率为100%。2022-2023年,共核查执行报告394个,其中2022年227个、2023年167个。
1、2022年。全市1061家持证单位前三季度和2021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均达100%。完成了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6个典型行业和其他行业持证排污单位227个执行报告的审核及问题整改工作。
2、2023年。全市1017家持证单位前三季度和2022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均达100%。完成了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7个典型行业简化管理和其他行业133家企业执行报告的审核和问题整改工作,整改问题329个;完成了省厅核查7个典型行业34本重点管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问题整改工作,整改问题166个。
(三)环境执法部门查处整改情况
近三年来,对茶陵县鸿旺畜牧有限公司、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株洲市荷塘区瑞美包装有限公司、株洲腊湘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20余家排污单位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落实自行监测、日常运行管理和台账规定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以案促改,有效提升了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9日,共10天
受理部门: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9107332009;19107331779
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