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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株环字〔2024〕2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株洲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关于龙迪代表提出的《 关于加快长株潭一体化步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龙迪代表的五个建议,一是交通要立体融合,二是优势要强势融合,三是产业要错位融合,四是创新要多层融合,五是消费要集群融合,虽然没有涉及相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需要答复,但根据我局在长株潭一体化的任务要求,为进一步加快长株潭一体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做出以下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发挥优势率先示范。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长株潭地区“三区三圈”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株洲实际,建议一是绿心范围内的天元区、荷塘区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加强清水塘重点区域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扎实推进“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工作;三是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根据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相关任务,要求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抓好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提升绿心生态价值。一方面补空气质量短板,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市谋划签订大气联防联控协议,实施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加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机动车、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力度,实施VOCs原辅材料替代、VOCs污染治理达标、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等重点行动。另一方面补水环境质量短板,强化区域水污染治理。科学合理签订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补偿协议,强化交界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开展“一江八港”水流域保护和治理,重点加强湘江流域清水塘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重点入河湖排污口排查与整治,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三、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建立以区域、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管理机制。一是以湘江流域为试点,逐步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推行全流域、跨市县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目前我市和湘潭市已签订了横向流域补偿框架协议,预计今年年底两市将签订新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区域大气环境一体化监测工作。积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纳入长株潭一体化,制订长株潭城市群碳排放率先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扩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范围,协同防控PM2.5和O3。三是定期召开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协议政策落实到实处。
四、进一步推进一体化执法,提升联合执法监督能力。一是成立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3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执法局局长)担任。二是重点开展大气联防联控专项执法检查、蓝天利剑专项执法检查、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合执法检查、跨区域跨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枯水期水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涉铊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涉危企业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