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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株环字〔2024〕21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8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株洲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曾宪昌等4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深化湘赣边区合作支持炎陵老区加快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曾宪昌等4名代表提出的建议,是要求对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素流动便利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其中涉及相关生态环境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株洲市《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及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依法审批、严格管控。采用天地一体的监测手段,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保护监测,对生态红线区域内的违法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推进实施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支持建设绿色矿山和生态示范矿山。
二、厚植绿色生态优势。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湿地保护、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力争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跨区域水质优良率高于国家考核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库等功能区水质监测达标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到2025年,炎陵、茶陵等基础较好的县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县及“两山”基地称号。
三、提升污染联防联控能力。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株洲与萍乡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合作区域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治理,推进重点地区污染物场地和土壤修复治理,完善医疗废物、危险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体系。探索开展跨界河长联合巡河,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
四、加强城市防洪和流域治理。落实《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加强渌水、洣水河等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治理交界河段。实施渌江省际样板河建设,建成湘赣边区示范河段。实施水美乡村项目建设,争创国家级美丽幸福河流。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 月28日
